一、学校每两年开展一次校级精品教材评选工作,由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评奖工作。参评条件、申报要求、评选方式参照全国优秀教材奖相关规定执行。
二、校级精品教材评选及管理:
(一)申报人提出申请,编写人员应满足本办法第四章要求。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初审,进行充分讨论,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精品教材评选应将教材的校外使用情况和示范辐射作用及育人效果评价作为重要指标。
学校组织校内外教材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交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文表彰。
(三)校级精品教材优先纳入学校推荐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奖推荐候选库。